原料對活性炭孔隙的影響
活性炭的激活過程(蒸汽或化學品)只能由原料提供的結構單元開發(fā) 生產活性炭骨架。生產的活性炭骨架在應用中定義了孔結構,從而限制了活性炭產品的性能。
大多數活性炭前置材料(碳質材料)都有一定程度的孔隙率和10-15m2 / g范圍內的內表面積。在激活過程中,通過控制碳原子的氧化,內表面變得更加發(fā)展和擴展。通常我們可以得到700到1500m2 / g這取決于激活生產設備的運行。
活性炭及其原料的性質
活性炭本質上是石墨的,但用于制造產品的原材料并非如此。例如,煤由各種大型有機分子組成,不會被稱為石墨。大多數植物性炭的基本材料纖維素從數百到數萬不等β(1→4)連接的D-由葡萄糖單元的線性鏈組成的多糖不是石墨。
從非石墨結塊到石墨活性炭
激活可以作為將非石墨煤或其他原料轉化為石墨活性炭的過程。活性炭骨架由石墨碳板組成,必須在高溫下由起始材料制成。板材往往小而不完美,缺陷的尺寸和程度與起始材料提供的化學部件有關。起始材料不是石墨,但活性炭石墨板的結構是從起始材料中繼承的,因為它提供了生產石墨板的結構塊。
不同的基礎材料等于不同的孔結構
使用不同的基材將導致不同的孔結構:
1.椰殼制成的活性炭在微孔(高吸附能量范圍)中具有優(yōu)勢,占可用內表面積的95%。發(fā)現該結構理想用于吸附小分子量物質,應用低污染物濃度。
2.相比之下,基于木材和泥炭的活性炭主要是中孔/大孔結構,通常適合吸附大分子物質。這些性質有利于脫色過程中的使用。
3.根據所使用的煤類型,由煤制成的活性炭在椰殼和木材之間的某個地方含有孔結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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